联邦法院:国能是公用事业公司,不是制造商,无资格享有再投资税务津贴
7/3/20251 分钟阅读


联邦法院裁定,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国能(Tenaga Nasional Bhd,TNB)是一家公用事业公司,而不是制造业企业。这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意味着国能无资格申请其所声称的再投资津贴,该津贴原本是为制造业设立的。最高法院明确表示,国能应当根据公用事业类别申请投资津贴。该裁决结束了国能与内陆税收局(IRB)之间关于总额达12.5亿令吉的补充评税通知的争议,推翻了早前下级法院对国能有利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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