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HDN规定2026年6月15日起税务豁免新申请须通过e-Derma系统提交

6/15/20261 分钟阅读

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LHDN)宣布,自2026年6月15日起,所有涉及《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44(6)条文下机构及组织的税务豁免批准新申请,必须通过e-Derma系统提交。此举是LHDN推动税务服务数码化及提升申请审核与批准效率的重要措施。

LHDN表示,e-Derma平台允许机构和组织全天候在线提交申请,无需亲临LHDN办公室或提交实体文件。这项数码化措施将有助于简化申请流程,并提高申请便利性。

不过,涉及委任税务代表或税务代理处理申请的基金、机构或组织,目前仍需以人工方式提交申请表格及相关证明文件。LHDN表示,该类别未来将纳入e-Derma系统的后续发展阶段。

除了新申请外,e-Derma平台也支援批准期限延长申请、提交经审计财务报表、自我审查表格,以及更新机构相关资料等服务。LHDN相信,这项数码化措施将实现更快速的审批程序、更完善的文件管理,以及更透明的税务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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