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HDN:部分外国人利用大马人作为公司代理人逃税

5/25/20261 分钟阅读

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LHDN)揭露,部分外国人利用马来西亚人,包括流浪人士,作为公司代理人注册公司,并通过地下经济活动逃避税务。

根据LHDN外国纳税人分行主任 Syarein Abu Samah 表示,LHDN与马来西亚皇家警察(PDRM)联合展开的调查发现,大约90%的地下经济案件涉及“挂名公司”安排。公司表面上以本地人名义注册,但实际业务运营则由外国人控制,以误导执法单位。

他指出,许多被利用的本地人士来自弱势群体,仅作为名义上的公司持有人,并未真正参与公司经营。有关当局也发现多种逃税方式,包括未申报收入、少报收入、未记录交易,以及使用第三方银行账户(俗称“Alibaba账户”)。

LHDN强调,所有在马来西亚获取收入的外国人,无论是通过工作、经商或其他活动,都必须遵守马来西亚税务法律。雇主也有责任确保外籍员工完成纳税人注册,并在符合条件时进行每月税务扣除。

电子发票制度(e-Invoicing)的落实,预计将进一步加强税务监督能力,提高交易追踪透明度,并协助当局更有效侦测可疑金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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