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审议将资本利得税豁免扩展至非上市公司

3/21/20241 分钟阅读

财政部正在审议一项提议,即将资本利得税(CGT)豁免扩展至未在马来西亚股票交易所(Bursa Malaysia)上市的公司。目前,CGT豁免适用于四类情况:首次公开募股(IPO)中未上市股份的处置、同一集团内部重组、风险投资公司以及单位信托基金。

财政部副部长林慧英在回应阿末法德里沙里(PN-巴西马)提问时指出了这一点。随着CGT于2024年3月1日开始实施,政府预计每年可额外获得8亿令吉的收入。

单位信托基金以及汇回马来西亚的外国资本资产处置利润的豁免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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