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企业拯救措施:年销售额介于100万至500万令吉企业 电子发票第四阶段实施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1/6/20261 分钟阅读


马来西亚政府宣布一系列企业扶持措施,其中包括延长电子发票(e-Invoice)第四阶段的实施期限。根据最新宣布,年销售额介于100万至500万令吉的企业,将获得额外12个月的宽限期,以符合电子发票的实施要求,最新执行截止日期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此举旨在让中小企业有更多时间进行系统整合、营运调整以及合规准备,以应对国家电子发票制度的落实。政府此项决定也是在数字化税务转型期间,协助企业维持业务稳定,并减轻整体合规压力,同时提升企业对电子系统的适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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